站内搜索
发布时间: 2016/3/11 7:24:10
通 知
根据我院2015年度分院院长、所长会会上各位分院、所负责人的要求建议,为增强我院在招投标项目中的综合竞争力,更好的为各分院、所提供服务与支持。经总院研究,决定对以下工作进行优化、改进和调整:
一、投标报名工作:投标报名资格仍按登记时间先后确定,无招标公告时,可提前进行投标报名登记。
二、投标资料准备工作: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进行“三证合一”后,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颁发与使用,只颁发“三证合一”后的新版营业执照。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获奖证书及业绩合同存放于经营部。经营部将近三年院内具有代表性的各类工程业绩合同整合,单独分类存放,专为投标使用,为准备投标文件节省时间。技术人员注册证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放于综合部。
三、评奖工作:在接到国家级、省市级评奖通知后,经营部将及时通知各分院、所负责人。各分院、所及个人达到评选条件的,必须按时、完整的上报评选材料,参与评选。总院将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。
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
2016年3月1日
版权所有: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豫ICP备13009453号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创意路12号 传真:0371-58671857